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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范保险“非法集资”
来源:亚博集团作者:亚博集团日期:2021/01/28浏览:
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并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后,以发行股票、债券、彩票、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,并允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与报酬的不道德。据保险监管专家讲解,保险领域的非法集资活动,往往呈现假冒销售保险名义吸取资金、利用高额利息诱导消费者、假造保险单证、印鉴等三大特点。消费者在出售保险时,须要如何防止保险领域的非法集资呢?所谓假冒销售保险名义吸取资金,所指的是通过虚构保险理财产品,让客户出售不不存在的保险产品、或在原先保险产品基础上允诺额外利益,诱使客户出售产品,或与客户签定所谓的“财经协议”,以保险之名销售予以批准后的违规高息理财产品,其最后目的在于大量吸取资金。